近日,我所进行第十二次集体研习活动,主讲人为我所合伙人、行政主任薛红梅律师。
本次研习活动的主要内容为破产实务浅析及探讨,薛红梅律师从“僵尸企业”的甄别和处置、破产程序中税务处理、管理人破产撤销权的行使、破产财产变价中管理人的风险及应对这四个方面,结合我所之前处理的各类破产实务,对破产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。
王云福主任对此次讲座给予了肯定,认为问题的设置及模块比较合理,给了与会律师很好的讨论空间,并建议与会律师在重整类法律问题上重点关注。本次研习活动讨论气氛热烈,与会律师纷纷提出各自遇到的实务问题,并进行了深入探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