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业经历:王建杰律师于198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在民商事及金融法律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,为工商银行天津分行、天津银行、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、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、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了数百件借款、票据、信用证等案件,为上述机构挽回了巨额损失。